南方日報訊 (記者/辛均慶 通訊員/任宣)6月16日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恆帶領由省人大法委、內司委和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成的調研組,到廣州市黃埔區就修訂《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》進行調研。調研組與30家港資、台資、日資和民營企業的31名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進行了座談,就法規文本逐條逐款聽取意見和建議。
  肖志恆強調,修訂《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》,進一步完善集體協商、集體合同和爭議處理等制度,目的是引導、規範企業與職工依法、有序開展集體協商,引導職工依法理性維權,既維護企業合法經營,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,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,促進企業和職工共贏發展。  (原標題:依法有序開展集體協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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